?【行業審計服務項】
代表處年度審計:
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代表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外國企業的合法存續情況、代表機構的業務活動開展情況及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費用收支情況等相關情況。
基金會年檢審計:
根據《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基金會應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
社會團體審計: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3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全部年檢材料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于5月31日前報送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對未按規定時間報送的社會團體,將移交執法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外匯年檢審計:
年檢審計時間:每年1-6月,對企事業單位外匯收支情況、賬戶使用情況、外匯法規遵循情況進行的審核,出具外匯審計報告。提供給外匯管理局。包括: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境外機構設立的代表處等開立外匯賬戶的所有單位。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 2.5‰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上-1億元(含1億元)(‰): 0.15‰
年末資產總額1億元以上-10億元(含10億元)(‰):0.1‰
年末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上(‰):0.02‰
注:
1.收費基數為年末資產總額;
2.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分段計算。
3.上述為1個會計年度,連續審計的應分年度計算;對于集團類企業,應分別計算。
提醒:以上為行業收費標準,北京德瑞會計師事務所會依據企業資產總額、全年收入總額、外匯收支額、帳務情況綜合報價。
?【年檢審計流程】
審計工作從業務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經過以下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和委托方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委托方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場審計時間。
4、現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
7、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年檢審計所需的基礎資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最近一期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復印件
3) 會計報表、經費支出明細表和全部會計憑證
4) 納稅申報表和繳款書
5) 大額支出合同及外管局批文或備案憑證
注: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所需要的資料會有所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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